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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养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09:46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双语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北华大学公派出国研修人员选派及管理办法(修订)》(北华校字〔2019〕146号)及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现将我校2023年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本项目的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和博士后。访问学者的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须为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8.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不予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由所在单位推荐,申请人填写《北华大学申报公派出国教师审批表》(附件1)

2、申请人按“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上报相应材料(附件5),其中依托在研项目、科研成果清单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盖章,并附相应立项文件、结项证明等材料。

3、各部门对所在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初审,确定人选后上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4、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评审条件择优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报学校批准。

5、学校同意后,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四、时间安排

   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0-25日,请各单位、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所有材料需于2023年9月4日16:00前上交到人力资源管理处(机关楼325),电子版上传到:bhdxrckh@163.com,联系人:关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64608729。

相关人员可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专栏,了解相关情况。

附件: 附件1-7.zip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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